2014年間,英國興起了關於是否該立法禁止性傾向治療的爭論。因此,英國最重要的精神醫學組織: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做成了一項正式聲明,表達該組織對性傾向的看法。本篇將其翻譯如下,參考文獻未翻,請參照原文。亦望讀者指教其譯文。

http://www.rcpsych.ac.uk/pdf/PS02_2014.pdf

皇家精神科醫學院認為性傾向是由生物學因素和後天環境因素共同決定的。目前沒有超出這些範疇的證據,也無法證實性傾向的形成有選擇的成分。

學院希望澄清同性戀不是一種精神疾病。美國精神醫學會(APA)於1973年總結沒有科學證據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疾病,並把同性戀自心理疾病診斷表中移除。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疾病分類也於1992年跟隨這樣的見解。

學院的觀點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者應當被視為社會中值得尊重的一份子,且應當享有與其公民相同的權利和義務。這包括獲得醫療的同等權利、享有民事伴侶/婚姻的權利和義務、生育和撫養小孩的權利和義務、做為一個平信徒和宗教領袖參與宗教的自由、在任何領域免除騷擾和歧視的自由,以及排除在有潛在傷害的治療的權利,尤其是那些旨在改變性傾向的治療。

世界各個重要的治療機構已經公開警告改變性傾向治療的無效性,其潛在的傷害和汙名化同性戀和雙性者的後果。

現在有大量的研究顯示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有著正常的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然而,可以合理的認為社會中歧視的慣習和被朋友、家人及其他人(如雇主)拒絕的可能使某些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有較高的心理疾病和物質濫用比率。考慮到較高的物質濫用比率,生活方式對某些同性戀者來說是個重要的議題。

這不是在說性傾向是不變的,或是不會在人的一生中發生某種程度的變化。儘管如此,大多數人的性傾向似乎固定在異性戀或同性戀。雙性戀者或許可以選擇在其性的表現上要偏向異性戀或同性戀。在某些例子中人們會對他們的性傾向感到不快,不管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這可以成為探索如何幫助這些人適應、減少痛苦和接受其性傾向的療法的基礎。

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堅信以實證為依據的治療。沒有合理的證據證實性傾向可以改變。APA Serovich進行的系統性檢驗認為那些顯示性傾向治療成功的研究都有嚴重的方法論問題。

更有甚者,所謂對同性戀的治療將創造一種使偏見與歧視孳生的環境,這有潛在的傷害性。皇家精神科醫學院認為干預一種不是疾病的狀態是完全不合倫理的。

皇家精神科醫學院不會支持改變同性戀傾向的治療,正如其不會支持對異性戀傾向的治療一樣。精神醫學家應致力於遏止不平等,不應支持那些將同性戀視為病態的慣習。因此,皇家精神醫學院贊同立法禁止性傾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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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決議近日出現在某些基督教媒體中,他們聲稱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已推翻過去的見解,認為同性戀是後天的、可改變的。這份決議認為同性戀的成因先天和後天皆有之。這也沒有推翻學界過去的共識,過去學術界並未就性傾向是否完全天生達成共識,即便許多學術組織支持同性戀權利,但他們依舊沒有承認同性戀是(完全)天生的。許多同志團體宣稱同性戀是天生的,但我自己認為目前的研究根本否定性傾向是完全天生的。詳見前文:同性戀的成因:先天或後天?

此篇決議對於雙性戀者性傾向是否可改變有著模稜兩可的描述。我個人的解讀是,它也只說雙性戀者可以選擇偏重愛同性或愛異性。它也沒說一個人是不是雙性戀者是可以選擇的,或是可以從雙性戀變成異性戀。世界其他重要學術組織的見解也只說性表達可變,性傾向本身不可變。

某些基督教媒體擷取了這則決議的若干字句大力報導,我以為也是誤解了這篇決議的意思。無論同性戀是不是天生、雙性戀傾向可不可以改變。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最終還是支持同性民事結合和同性婚姻、支持同志撫養小孩、否定同性戀是疾病,否定性傾向治療。從邏輯上,從性傾向傾向是後天的、是可以改變也並不能推演出應該禁止同性婚姻、同性戀應該被治療等等。更讓我覺得奇怪的是,許多同志也樂此不疲的與反對者爭論同性戀確實是天生的、不可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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