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我之前的文章所示,主流的學術界並不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或者是病態。主流的學術也認為同性戀沒有必要治療,而且性取向無法或是難以改變的,改變一個人的性取向往往有害。因此,專業人員若從事這類「治療」或者傳遞同性戀是病態的訊息,通常會被認為是不專業且違反倫理的。  

美國心理學會

http://www.apa.org/about/policy/sexual-orientation.aspx

美國心理學會(APA)1997年發表的正式決議中,質疑改變性向治療的風險和倫理。接著又於2009年發表另一則正式決議,表示:

APA申明同性間性和羅曼蒂克的吸引、感覺及行為是正常且積極的人類性變異而無論其性認同。
APA重申同性戀本質上不是一種心理疾病,也反對基於其性傾向將同性戀少年和成人描繪為病態的。
APA總結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以心理學方法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

APA鼓勵心理健康的專業人士在協助為自己或其他人的性傾向感到困擾的個人時,避免以鼓勵改變性傾向而誤導改變性傾向的有效性。
APA總結改變性傾向所能得到的好處也能從不嘗試改變性傾向中得到。
APA建議父母、監護人、年輕人及其家人應避免將同性戀描繪為心理疾病或發展失序的改變性傾向的努力,而是應該尋求提供正確的性傾向和性知識的心理治療、社會支持和教育服務。應該增加家庭和學校的支持,減少對性少數年輕人的拒絕。」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

http://www.psychiatry.org/advocacy--newsroom/position-statements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1973年將同性戀去病化後,於1998年發表了正式決議Position Statement on Psychiatric Treatment and Sexual Orientation,表示目前沒有科學證據認為旨在改變一個人性傾向的「治療」是有效或是有必要的,而這類治療的對心理健康的風險很大。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又於2000年做成另一個正式決議Position Statement on Therapies Focused on Attempts to Change Sexual Orientation (Reparative or Conversion Therapies),對這個問題表達了更深入的見解。以下節譯自該決議原文(中文由我本人翻譯,精確涵義請以原文為準): 

「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的臨床嘗試的確實性、有效性和倫理已經被挑戰。迄今,沒有精確的科學研究證實所謂的恢復療法(reparative treatments)確實的成效和傷害。很少關於恢復療法的選擇標準、風險與獲益的比較、長期結果的科學資料。許多軼聞式的文獻報告有些人改變了、有些人說這類治療對自己造成傷害、有些人說自己改變了但之後又撤回原本的聲明。

雖然目前關於患者的資料很少,但評價所謂的恢復療法和轉換療法(conversion therapies)的理論基礎是可能的。首先,這與美國精神醫學學會自1973年維持至今的科學立場不符,同性戀本質上不是一種心理疾病。恢復療法的理論將同性戀視為發展的停滯、一種嚴重的心理病態,或者是兼而有之。近年來,恢復療法的實行者混合了老式的將同性戀疾病化的心理分析觀點,以及傳統宗教譴責同性戀的態度。」

 

世界衛生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美洲地區的辦公室—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 (PAHO)2012年發表的聲明〈治療一種不存在的疾病〉(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副標題就明確的寫著:改變性傾向的所謂治療缺乏醫學上的合理性,倫理上也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我試將該聲明節譯於下,翻的不好請見諒:

「同性戀做為自然且非病態的變異(Homosexuality as a natural and non-pathological variation)

旨在改變非異性戀性傾向的努力缺乏醫學上的合理性,因為同性戀並不被視為一種病態。專業人士的共識是同性戀代表一種正常的人類性變異而對健康沒有任何的本質上的傷害。同性戀性傾向對個人並非一種失序或疾病,所以不需要治療。基於這個原因同性戀在數十年前就已自相關的疾病分類中刪除。

所謂轉換治療的無效和傷害(The ineffectiveness and harmfulness of conversion therapies)

除了缺乏醫學上的跡象,改變性傾向的有效性也是沒有科學證據的。有些人可以控制他們性行為的表達,但性傾向本身整體來說是構成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能被改變。與此同時,有許多關於壓抑個人性傾向的所造成心理和身理上傷害的報導出現。在2009年,美國心理學會檢視了83個接受所謂轉換干預的個案。不僅證明受干預者的性傾向改變是不可能的,研究還發現改變性傾向的意圖與沮喪、焦慮、失眠、罪惡感和羞愧的感受,甚至是自殺的意念和嘗試相關。基於這些證據,使患者認為他們是有缺陷的而需要改變違背了醫學倫理的首要信條:『第一,不要造成傷害。』……

被報導的對人格完整性及其他人權的違反(Reported violations of personal integrity and other human rights)

更甚者,轉換治療應該被視為對人格自主性和人格完整性的威脅。有幾項證據來自違背其意願而參加所謂轉變治療的青少年,許多是在其家人的提議下進行的。在某些案例中,接受治療的人被監禁且被剝奪行動自由,有時還持續數個月。還包含貶低、極端的羞辱、身體暴力,利用電擊和催吐劑進行嫌惡制約,甚至性侵犯和主要針對女同性戀者的恢復性強暴。這類干預違背了人性尊嚴和人權,此外這類『治療』的效果是虛幻的,甚至是有破壞性的。

 

美國醫學學會

https://www.ama-assn.org/ama/pub/about-ama/our-people/member-groups-sections/glbt-advisory-committee/ama-policy-regarding-sexual-orientation.page

美國醫學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AMA)政策宣示的H-160.991 Health Care Needs of the Homosexual Population一節也提到:「反對基於同性戀本質上是一種心理疾病的假定或認為患者應該改變其同性戀性傾向的所謂恢復療法或轉換療法。」

 

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

http://www.rcpsych.ac.uk/pdf/PS01_2010x.pdf

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2010年的正式聲明中,表示:「沒有合理的科學證據支持個人性傾向是可以被改變的,而對同性戀所謂的治療只會孳生對同性戀的偏見及歧視。」

 

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
http://www.ranzcp.org/Files/ranzcp-attachments/Resources/College_Statements/Position_Statements/ps60-pdf.aspx
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
(Royal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2010年也做出正式聲明,表示該組織反對任何形式的改變性傾向的努力。也鼓勵心理健康從業者應該避免誤導這類治療的有效性。

香港心理學會
http://www.hkps.org.hk/padmin/upload/wpage1_26download2_Position%20Paper%20on%20LGB.pdf
香港心理學會於
2012年發表的正式聲明表示:「改變性傾向的嘗試尚未被證明是有效和無害的」。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

http://tcjm.org/wp-content/uploads/2011/12/Posn-Stmt-on-SO-from-HK-College-of-Psych.jpg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於2011年的正式聲明表示:「目前沒有合理的科學及臨床證據支持改變性傾向的好處。」

 

國家社工協會

http://www.socialworkers.org/diversity/lgb/reparative.asp

美國的國家社工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2000年發表的正式聲明中,表示性傾向是不可改變的,並認為這類嘗試有造成嚴重心理傷害的風險。並點名宗教人士就是汙名化同性戀的推手,正是他們造成的社會壓力促使同性戀者尋求這類治療

 

美國校園輔導員協會
http://www.schoolcounselor.org/files/PS_LGBTQ.pdf
美國校園輔導員協會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2007年的正式聲明中,表示同性戀不是疾病所以不需要治療,但輔導員可以提供青少年適應其性傾向的協助。

其他美國的學術組織
http://www.apa.org/pi/lgbt/resources/just-the-facts.pdf
鑒於美國及其他國家仍有許多個人或團體從事改變性傾向的治療,美國的眾多學術組織於
2008年聯合發表了名為Just the facts about sexual orientation and youth: A primer for principals, educators, and school personnel的正式聲明,共有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Administrators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American School Health AssociationInterfaith Alliance Foundation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Psychologists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Workers(國家社工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School SocialWork Association of America等組織支持,共代表了48萬名心理健康方面專業人士的意見。
 

這份聲明表示學術界的共識就是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不需要治療,即使是針對青少年。這類嘗試有很大的風險。並指出提供這類治療的宗教團體是基於其宗教觀點。還說這類宗教團體的宣傳增加了社會的恐同態度(p.10)

假如你的兄弟姊妹(或其他家人朋友)被發現是同性戀,你的爸媽著急的叫你上網搜集資料,而你剛好看到我這篇文章,請勸阻使任何人接受所謂改變性傾向的嘗試。如上所述,學術界的共識是同性戀不需要也無法治療或改變,若有專業人士從事這類行為是違反專業倫理的,通常他們只會幫助人們認清性向或接受這個事實。假如有個人或團體宣稱他們可以治療同性戀,那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想騙你的錢。二是他們是宗教團體,他們的宗教考量凌駕科學事實。他們可能會使你的家人的心理健康更為糟糕,最糟的情況包含自殺。所謂走出埃及之類的團體負面傳聞不斷,你只要稍微google一下就有了。他們會告訴你他們的「成功」案例,卻絕口不提「治療失敗」的後果是什麼。他們可能還會引述一些所謂的學術機構(比如說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全國協會,NARTH)的研究成果表明改變性傾向是可能的,但其實深入了解就知道那些「學術機構」就是一群宗教人士組成的,他們的研究成果是不被其他權威組織認可的。他們在學術上的論戰失敗了,就反過來指責那些學術組織立場不中立。

假如你是個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家人無法接受你的性傾向說想帶你去看醫生,你不妨就真的跟家人一起去找精神科醫生或心理諮商師。一般而言,精神科醫師和諮商師受的專業訓練就是同性戀不是疾病,不需要也無法治療。這個立場由專業人士來跟你的家人說明也許比較容易得到接受。假如你不放心的話,你可以自己先去找醫師或諮商師一趟,確認他對此事的看法。

 

相關閱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4%AB%E9%9B%A2%E5%90%8C%E6%80%A7%E6%88%8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schol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