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渰雯、洪綾君(2011)〈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
http://gender.psc.ntu.edu.tw/Gender/page/page_03_2.php?cat_id=92&mag_id=220&mag_series=%B2%C428%B4%C1&type=article&art_id=1815&Qry=0 

2007年的民法修正將原先子女原則上從父姓改為由父母自行約定從父姓或母姓。這篇論文研究新法上路後,哪些人真的讓子女從了母姓,他們這麼做的原因為何?

婦女新知基金會曾於2008年對新生兒父母發放問卷,發現大約有60%的父母贊同民法可約定從母姓的修正,1/3的人無意見,僅有6.3%的人反對。但問到自己願不願意讓小孩從母姓,則有27.1%的人說不一定,7.6%的人說會讓小孩從母姓。作者依據戶政資料發現,自2007年到2011年新法施行四年來,僅有1.54%的新生兒從母姓。這告訴我們一件事:大部分人對於性別平等會表示贊同,但只是說說而已。願意實踐的人很少,真的成功的又更少。

作者於2010年間在戶政機關的協助下發放問卷,調查那些讓子女從母姓的人的理由是什麼。在選擇從母姓的255名樣本中,有61(23.9%)是因為有原住民或外國背景。最多人選擇的理由是為了母方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92(36.1%)。基於男女平等則只有69(27.1%)。這又告訴我們一件事:進步的表象不一定有著進步的實質。表面上從母姓是很進步的事,但很大一部分從母姓的人還是基於傳宗接代這種傳統的理由。

當然,你可能會說從姓又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我同意。但女性無法傳承的可不只有姓氏,還有遺產。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post/9305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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