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天生或是後天導致的? 這真是個超級老梗的問題,雖然我對這個議題沒有非常感興趣,而且我對生物學遺傳學不在行,但一個關於同性戀的網站,沒談一下同性戀的成因好像就不夠盡責似的,而且我想可能有讀者會感興趣。有鑑於此,我還是寫了這篇文章。
「同性戀傾向是如何形成的?」這種問法其實帶有異性戀中心,中立點的問法應該是:「性傾向是如何形成的?」。畢竟異性戀傾向是怎麼來的也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一般問到這個問題,大部分人也只能模模糊糊的說因為生物都要繁衍後代等等,但問到是哪條基因掌控人類的異性戀性欲,這些基因具體在我們腦中作用的方法,大家也說不上來。究其實,我們也不太清楚異性戀傾向是怎麼回事。
況且,通常我們對於負面的事物才有興趣追問它的起因,比如說我們會問高血壓的起因、犯罪率上升的起因,但我們不會問一個人不會得高血壓的起因、一座城市犯罪率沒有上升的起因。
觀念釐清
很不幸的,同性戀的成因一直都不是一個單純的學術問題。在許多人(包括支持或反對同性戀權利的人)眼中,它成了一個道德或政治問題。支持同性戀權利的人往往認為,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而反對同性戀權利的人則傾向於認為,同性戀是後天造成的。
更不幸的是,正反雙方往往混淆了一些概念。他們混淆了「是不是可以改變的傾向」、「是不是個人選擇」、「天生(遺傳)/後天(環境)導致的」。這三組概念應該加以區別。
一個人身上帶著XX或XY的性染色體,這完全是由天生決定的,性染色體當然不是個人選擇,(以目前的技術)這也不可能改變。一個人的母語是什麼,當然不是天生(遺傳因素所決定)的,你必須生下來然後去學它。但這不意味著這是個人選擇,一個人的母語會是什麼取決於他生在什麼環境,這不是一個嬰幼兒可以決定的。而一旦一個人掌握了某個語言做為他的母語,你也幾乎不可能逼他遺忘母語。後天導致的不代表就可以改變。後天導致的也不意味著這是個人選擇。
而許多人爭論同性戀的成因時,往往會拿「同性戀不是個人選擇」、「同性戀是天生的」的理由去論證「同性戀不能改變」。雖然我同意性傾向是(幾乎)不可能改變的,但這種論證是錯誤的,同性戀不是個人選擇、是天生的不能推導出同性戀不能改變這個結論。許多人一出生心臟有問題,這是天生的也不是個人選擇,但它可以經由手術而獲得改善。
另一些人根據一些研究認為同性戀傾向並不完全是由遺傳或激素決定的,所以就主張同性戀是一種個人選擇。這種論證也有問題。智商也不完全是天生的,我們可以說智商是一種個人選擇嗎?
回歸正題,對於「同性戀可不可以改變」這個問題,學術界的普遍看法是不可能或者是幾乎不可能。請參考我之前寫的關於「治療」同性戀的文章,學術界的主流對改變同性戀傾向的成效非常懷疑。例如世界衛生組織的美洲辦公室- 泛美健康組織(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於2012年發表的一篇名為〈治療一種不存在的疾病〉的聲明中表示:「…改變性傾向的有效性也是沒有科學證據的。有些人可以控制他們性行為的表達,但性傾向本身整體來說是構成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能被改變。」
對於「同性戀是不是個人選擇」這個問題,學術界的普遍看法是,性傾向幾乎不是一種個人選擇。誠然要不上要同性的人上床、交往是可以由個人意志控制的,但一個人會不會對同性的人感受到性吸引,這似乎不是個人選擇。
如2013年美國最高法院審議同性婚姻的憲法爭議時,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兒科學會、美國醫學會、美國精神分析學會、國家社工協會等重要的學術組織聯合向最高法院提交的意見書表示:「同性戀是人類正常的性表現,整體而言不是種選擇,也非常難以改變。(Homosexuality Is a Normal Expression of Human Sexuality,Is Generally Not Chosen, and Is Highly Resistant to Change.)」
但對於「同性戀是天生還是後天導致的」這個問題,學術界沒有共識,這也是這篇文章接下來的內容。
生物因素
遺傳
科學家很自然的把眼光放在遺傳,他們也很自然的利用比較兄弟姊妹/異卵雙胞胎/同卵雙胞胎間性傾向的一致性來探討遺傳在決定性傾向的角色。
研究對象的招募方式很可能會影響結果,假如仰賴受試者看到廣告進而參與研究,可能會高估遺傳在決定性傾向的作用。因為兄弟姊妹中一方是異性戀而另一方不是的人可能會怕透漏其性傾向而更不願意參加研究。所以我下面不擬探討那些仰賴廣告招募受試者的雙胞胎研究。
http://journals.psychiatryonline.org/article.aspx?articleid=174432
Kendler等人(2000)的Sexual Orientation in a U.S. National Sample of Twin and Nontwin Sibling Pairs一文,非雙胞胎的樣本使用MacArthur Foundation Midlife Development的調查資料,樣本抽取是靠隨機電話撥號。雙胞胎樣本則來自維吉尼亞州的雙胞胎註冊系統。最後納入近30000名美國人樣本。
性傾向的測量是靠一題「你會如何描述你的性傾向? 異性戀、同性戀或是雙性戀?」。這個研究對性傾向的區分是異性戀/非異性戀,意思是一對兄弟若一個是雙性戀一個是同性戀,還是會把他們視為性傾向一致。在19對有任一成員是非異性戀的同卵雙胞胎裡,有6對兩個人都是非異性戀。在24對有任一成員是非異性戀的異卵雙胞胎裡,有2對兩人都是非異性戀。而93對異卵雙胞胎和普通兄弟姊妹中有任一成員是非異性戀,其中有14例雙方都是非異性戀(p.1845)。
http://genepi.qimr.edu.au/contents/p/staff/CV279.pdf
Kirk等人(2000)的Measurement Models for Sexual Orientation in a Community Twin Sample一文,從澳洲某個雙胞胎註冊系統中抽取受試者,他們向其中4269名出生在1964-1971年的雙胞胎寄出邀請。他們估計在女性間同性戀有50-60%的可遺傳性(heritability),在男性間的可遺傳性則是30%左右。
關於這個議題的雙胞胎研究中,目前為止樣本數最多、取樣最無懈可擊的當屬Langstrom等人(2010)的Genetic and Environmental Effects on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A Population Study of Twins in Sweden。這份研究的樣本來自瑞典的雙胞胎註冊系統,這個系統邀請瑞典所有在1959-1985年出生的雙胞胎及其手足加入。考慮到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可能有不同的遺傳基礎,他們只選擇了同性別的雙胞胎樣本。他們最後將3800多對雙胞胎納入分析。
在男性有任一方有同性戀傾向的雙胞胎樣本中,只有7對同卵雙胞胎雙方都有同性性伴侶(性傾向一致),卻有64對一方有同性性伴侶而另一方沒有(性傾向不一致);3對異卵雙胞胎性傾向一致,卻有50對性傾向不一致。在女性樣本中,有26對同卵雙胞胎性傾向一致,卻有188對性傾向不一致;有13對異卵雙胞胎性傾向一致,卻有127對性傾向不一致。
他們推算的結果是,在男性中,一生中有無同性性伴侶有39%的遺傳因素,61%可歸類於個別的環境因素,未發現共同的環境因素的影響。在女性中,一生中有無同性性伴侶有18-19%可歸於遺傳因素,64-66%可歸於個別的環境因素,16-17%可歸於共同的環境因素(p.77)。
同卵雙胞胎有共同的基因和子宮環境。目前的雙胞胎研究皆顯示,同性戀者的同卵雙胞胎兄弟姊妹也是同性戀的機率並沒有很高,表示性傾向不完全能由基因和子宮內激素來解釋。但遺傳在決定性傾向上確實扮演了一部分的作用。
同性戀基因
科學家一直在嘗試找尋「同性戀基因」,但目前沒有發現確切的同性戀基因。最接近這個目標的研究可能是Hamer等人(1993),他們發現男同性戀者的X染色體上有一截共同的DNA(Xq28)。但這截基因發現跟女同性戀沒有關係(Hu et al. 1995)。當然,現在沒找到不代表就沒有同性戀基因。
激素
由於近年來性傾向的基因解釋沒有重大突破,許多科學家轉而研究激素與性傾向的關係。你會看到一堆乍看之下跟這個主題毫無關係的研究,這些研究其實是探討子宮內激素跟性傾向的關連。什麼性傾向與出生序、慣用手、頭髮的漩渦、陰莖長短、身高體重的關係,還有無名指/食指長度的比例等等,怪怪奇奇。
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CAH)是一種雄性賀爾蒙過多的疾病,而患有CAH的女性被發現有特別高的機率是同性戀或雙性戀。
因為胎兒期暴露在較高的雄性激素下會導致較高的無名指/食指長度比例,而胎兒期較高的雄性激素被認為會引發同性戀性傾向,所以有一些研究探討無名指/食指長度比例與性傾向的關連。Grimbos等人(2010)的Sexual Orientation and the Second to Fourth Finger Length Ratio:A Meta-Analysis in Men and Women一文,探討了過往研究這個議題的文獻,他們認為女同性戀的無名指/食指長度比例較女異性戀者高。但目前的證據不能論斷男性指長跟性傾向的關連。(我論有70%的讀者看到這開始檢查起自己的無名指有沒有特別長了。認真說,這裡的手指長度用肉眼看是不準的。)
Blanchard(2004)對性傾向與出生序關聯過往研究的後設分析發現,男同性戀特別容易有兄長,而女同性戀沒有觀察到出生序的特別分布。Blanchard(2001)對此的解釋是,可能母體懷孕多次男胎之後,會使母體對某些男性專有的抗原免疫,這可能影響了胎兒腦內的性別分化。但這個理論目前還是假說而已。
後天因素
父母教養
有些人認為同性戀也許是學習及教養的結果,而塑造一個人人格的最重要來源即是父母。所以有某些研究探討同性戀父母是否特別容易養出同性戀小孩。
Bailey等人(1995)的研究招募到55個有年滿17歲的小孩的同性戀和雙性戀父親,他們的82個小孩中,超過90%認為自己是異性戀者,而且小孩是否是異性戀跟他們待在同性戀父親身邊的長短無關。
Golombok和Tasker(1996)的研究招募了25個有女同性戀母親的小孩,透過訪談了解他們的性傾向和性別角色。發現其中18個小孩在金賽量表評分為0,亦即絕對的異性戀。其中23個的自我認同是異性戀者。
但Gartrell等人(2011)卻發現女同性戀養大的女兒有特別多的雙性戀傾向,39個平均17歲的女兒中有6人報告曾跟女性發生過性行為。但考慮到性傾向跟遺傳有關,父母教養是否會影響到孩子的性傾向還有待證實。目前我看到的研究樣本數都太少,取樣方式也不佳。
後天論沒有未來了嗎
同性戀的後天因素往往帶有恐同思想,比如說同性戀是因為家庭失和、被強暴過留下陰影造成的。或者其結果可以用來反對同性戀權利(比如說:同性戀是父母教出來的,所以同性戀不可以收養小孩,不然會養出越來越多的同性戀)。
再者,相對於生物因素,後天環境因素的因果關係更難有可靠的解釋。假如我們發現同卵雙胞胎間性傾向的一致率比普通的兄弟姊妹間高,我們可以很輕鬆的推論出遺傳在決定性傾向上有一定的作用。但假如研究發現同性戀者報告更多的家庭不和,我們卻無法證實同性戀是因為家庭不和所造成的,相關不等於因果關係。搞不好是因為家人無法接受其同性戀身分才造成家庭不和的。
也難怪相較於同性戀生物起源的研究的蓬勃發展,科學家們對同性戀的後天起源興趣缺缺。但我不認為這代表後天論的窮途末路。目前的雙胞胎研究倒指出性傾向不僅是由遺傳所決定的。我認為同性戀後天論還是很有潛力的,後天論不一定要以同性戀是負面事物的產物為出發點。
在探討性傾向是否天生時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這裡的「性傾向」到底指的是什麼? 性欲的對象? 性行為的對象? 是否跟同性交往過? 自我認同的性傾向?
我認為後天環境不會影響到自我認同的性傾向才是不可思議的。假如你早生兩百年,你就不會自我認同為同性戀或雙性戀了,因為那時同性戀做為一種身分還不存在。自古就有同性性行為和對同性的性欲,但那時的人並不會把從事同性性行為的人看做是一種特別的人群。當然更不會有人以同性戀自居並從事同性戀運動。同性戀作為一種身分要到19世紀末才出現。
美國的NHSLS顯示,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更加集中在都市中,而且這不完全是遷徙的結果,而是出生在都市的人更多是非異性戀。另外一些調查顯示,同性戀者的教育程度較高。有可能都市和高教育程度中對同性戀的寬容促使更多人「發現」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是不是天生的很重要嗎?
就我個人效益主義的道德觀來看,同性戀沒有妨礙到別人,所以它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而歧視同性戀對同性戀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所以它是不道德的。我認為同性戀合不合乎道德跟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這種傾向是不是個人選擇一點關係都沒有。倘若天生的傾向會傷害到別人,像是暴力傾向或戀童,那麼我認為一個人就有道德義務去抑制這種傾向。傾向不能改變但行為總是可以控制的。訴諸天生或不能改變不能脫免你的義務,也不能讓這類行為的評價變成道德上正確的。
認為同性戀是不道德的人也別失望,把我上面的話改寫一下你還是可以為你的立場找到理由的。你可以主張道德準則不是效益主義,而是聖經(或其他的東西),聖經上寫著同性性行為是罪的話那它就是罪。同性戀性行為是一種罪,不幸生來帶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應該壓抑自己的本性以避免犯罪。同性戀者不能拿這是天生的傾向當理由,正如有暴力傾向的人不能拿暴力傾向是天生的來為自己的暴力行為脫罪一樣。反對同性戀的人看到這段有沒有很欣慰啊,我都幫你們整理好論點了。
而且許多人並非基於道德或宗教理由而反對同性戀,他們也許只是覺得同性戀不男不女、好噁心、看了就是不順眼。提出「同性戀天生說」不會使這類人變的友善,還可能坐實「同性戀是一種天生註定卑劣可憐的人種」的看法。若納粹還存在,他們必定對同性戀天生說感到歡欣鼓舞。
當然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支持同性戀權利的這方要極力鼓吹同性戀天生說。因為他們想搭上反對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的順風車。這兩類歧視是基於天生的差異,所以被認為是不可以被容忍的。倘若性傾向也是一種天生的差異,反對對同性戀的歧視就有政治上、道德上的正當性。
但我個人不能接受這種說法。是不是歧視,或者是說某種差別待遇在道德上能不能被接受,難道基於是不是天生的嗎?難道基於社經地位、宗教信仰、政治立場的歧視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這也是為什麼我對同性戀的起因不是非常感興趣的原因,因為我認為這根本無關緊要。而且對許多人來說,同性戀天生說即使是真的,也不會影響到他們對同性戀的看法。我更不客氣的說,同性戀完全是天生的說法缺乏學術上的根據,它能一直被提倡恐怕是因為政治因素。
結語
「同性戀是不是可以改變的傾向」、「同性戀傾向是不是個人選擇」、「同性戀傾向是天生(遺傳)還是後天(環境)導致的」這三個問題應該加以區別。
就性傾向的成因這個問題來看,目前的科學證據顯示遺傳和激素對決定一個人的性傾向發揮了一定作用,雖然詳細的機制還不清楚。但目前的科學證據也揭示了遺傳和子宮內激素不能完全解釋一個人的性傾向,因為同性戀的同卵雙胞胎兄弟姊妹也是同性戀的機率並不高。因此,本人不贊同同性戀完全是天生的說法。
誠然我們可以從「同性戀的同卵雙胞胎兄弟姊妹只有不到50%也是同性戀」這個事實推論出「同性戀不完全是天生的」。但是,同樣的事實我們也可以推論出「異性戀不完全是天生的」,因為也不是每個異性戀者的同卵雙胞胎兄弟姊妹都是異性戀。回到我文章一開頭說的,「同性戀的起源是什麼」這種問法是異性戀中心的。這種異性戀中心在此可能妨礙了我們的理解,以致於大家很少意識到那些證明同性戀不完全是天生的研究其實也在證實異性戀不是完全天生的。我認為中立點的說法應該是「性傾向不是完全天生的」。

我想傾向導向「同性戀是天生的」就好像導向左撇子右撇子是天生的,沒有必要去矯正治療一樣。如果價值觀或智識取向變成「人原生就會開展出不同的性傾向,遺傳、激素是一大主因,會否經由後天環境影響,也在於原初性傾向的強度。」就像早期仍會是左撇子為不詳之物,加以矯正,大家智識若開,同性戀就見怪不怪了。(與左撇子同樣是變異,屬於較少一部份) 您說沒有確切的學術證據去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同樣的也沒有學術證據去證明「異性戀是天生的」,而是不是天生,似乎訴諸於個體的主訴感受。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應」像異性戀者一樣,能主訴出能讓自己產生性慾的性別,問題是社會並不接受同性戀群體的主訴概念, 認為與之不同的一男一女概念就是不正常的,而大幅度打壓。您說「就算是」天生的,恐同者也不會改變對同性戀的態度,這也是您揣測的,且恐同有程度之分,大多數人是不瞭解,因為異性戀霸權對同性戀資訊的打壓封鎖,我想只有極端洗腦人士才會蔑視所找出的生理證據。如果不談論這個起源,同性戀群體很難去打破異性戀霸權建構出的社會的道德觀念。 您認為「同性相愛」不影響他人就不是不道德的,那請問以您這個標準,那父母親人認為被影響了,那他還是道德的嗎?這裡要對您認為「論證同性戀是否天生並不否使之道德化」持反對意見,有一部份人的抗拒反對來自於無知,來自於集體建構的社會價值觀。要打破這個價值觀就是讓其知道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正常」。 你我都知道是同性戀異性戀是天生的,不過就是沒有學術證據去證明,但這不代表這個事實就不存在。就像沒也有證據證明異性戀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一樣。而身處於異性戀霸權的社會,同性戀才必須藉由探索起源論證自己的「合法性」。
我個人的觀察是(當然你覺得不準也沒關係),人表面上所說的反對理由往往不是他們真正的反對理由。也許是因為不好意思說出來(反正聖經這樣寫、反正同性戀就是好噁心),或者真的沒自覺其道德判斷的不一致。 很多討厭同性戀的人被問到這個議題時,他們會說:同性戀不是天生的。然後支持同性戀這方說了些同性戀是天生的證據時。某些恐同的人會繼續說:那又怎麼樣,難道暴力傾向是天生的就暴力是正確的? 其實這種人並不真的關心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 某些人在聽到同性戀是天生的後,會改善對同性戀的態度。這我倒也不否認。 但這種態度似乎也不是對同性戀的真正肯定。會追問某種傾向是不是天生的,大概就是認為同性戀還是負面的,只是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會用來判斷同性戀者是否可以免責可以被饒恕。 "因為是天生的所以只好勉強容忍"或某種憐憫的態度(同性戀者也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們應該可憐他們)恐怕也不是同志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吧? 再者,同志這方若堅持將其正當性建築在同性戀是天生的上,那倘若同性戀天生說得不到證據支持,那該怎麼辦? 反對同性戀的人也會查資料的啊。而且有人質問性傾向不是天生的,但是否同性性行為總是可以憑個人意志所決定的。那又該怎麼辦? 還有,我不相信性傾向是完全天生的,至少對性傾向的認同不是。本文的"天生"是指由基因或激素所決定的。 我不否認,大部分的人對自己的性傾向會有一種這是自然生成、這是我人格的一部分的感受,但這不意味著性傾向就是完全天生的。性傾向不是天生的也不代表這就是假的、可改變的。
此文的「天生」指的是由基因或激素所決定。我想提出來思考的是,是否人類所有行為的成因,都需要從基因或激素的科學研究中找到具體證據之後,才會認為是「天生」?假設「人格特質」好了,同樣以同卵或異卵雙胞胎作為調查對象,會有結論嗎?或者,其實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既存的現象,而對於究竟如何產生仍舊是一個謎。我對這幾篇雙胞胎研究結果的解釋,可能和你有些不同。我認為1)可能找錯方向,或許不是從基因或激素來找,再找找看還有沒有生物相關的證據。2)可能目前醫學研究尚未進步到有能力發現足夠醫學證據。另外,我同意你的觀點,同性戀天生或後天對於同性戀權益的爭取,其實並無真實的影響力。
天生與否,沒有觸及宗教道德人士的核心,就是同性戀性交行為應該被克制。就像某些人有外遇、劈腿或濫交之慾望,即使天生,也應該被克制一樣
已經有很多的報告都指出同性戀是天生的囉,如果你的外文能力不錯的話可以先去看看那些研究報告(許多歐美國家已認同),不然你可以去看看其他國家在教育制度裡的課程(youtube)
許多人把學術界通說認為"性傾向幾乎不可能改變"跟"性傾向不是由個人意志所決定"的看法,誤解成學術界已認定性傾向是完全天生的。 學術界的目前沒有定論,或者認為先天和後天都有影響,比如說美國心理學會做的對性傾向的說明表示: "Many think that nature and nurture both play complex roles; most people experience little or no sense of choice about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http://www.apa.org/topics/sexuality/orientatio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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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假設是如果有不能否認的「同性戀天生」的證據的話,那一切還有什麼好說的呢?屆時反對者只是無知者罷了。(就好像說如果還有人在說地球是平的一樣)而您的立場與角度第一您不認為性傾向是由基因、激素及其他生物性的因素所影響,第二您認為也不可能有同性戀是天生的證據。但是你的假設也僅是假設,您也沒辦法證實。 但就您指出一些人的反應、同情、諒解是負面的,其實就是僅接受一套「異性價值觀」的結果(不知道您自身有沒有這種感知?),難論如果所認知的事實價值觀有變,接受更新知識教育的下一代是不是還是這樣。(可以想像伽利略提出地動說當時被判終身監禁,而現今大家的天體觀是什麼?) 現在爭論的是「找出同性戀是天生的證據」怎麼可能對權益爭取毫無影響力?而不是找不找的出來的問題。找不到頂多就是不發表罷了,也不會跳出來說實在找不到證據。但不容否認的有很多大腦的研究皆顯示出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差異。 另還有更難論證的原因,即有否可能同性戀為演化的結果?因人口數爆增需降低繁衍。就好像某種生物如果爆量會集體自殺一樣。
Kendler等人(2000)和Langstrom等人(2010)的研究都指出非異性戀的同卵雙胞胎兄弟姐妹也是非異性戀的機率都不到30%(這兩份研究還算是把同性戀和雙性戀混在一起,假如算做不同的性傾向的話,一致率還會更低),同卵雙胞胎的基因完全一樣,在母體內接受到的激素也大致相同。這樣要怎麼讓人相信同性戀是"完全"天生的? 我猜你說同性戀的腦部結構不同指的是LeVay(1991)的研究,這份研究的瑕疵很大,所以我沒有把它寫進我的文章裡。 1.樣本數太少、只有19個男同性戀、19個男異性戀和6個女異性戀樣本。 2.完全沒有女同性戀樣本,結果無法推論至女同性戀。 3.所有男同性戀和若干異性戀樣本是愛滋病患,故無法確定其腦部結構的差異是愛滋病所造成的還是因為性傾向。 4.對性傾向的分類有問題。生前沒有紀錄顯示是同性戀的樣本,都被推論是異性戀者,但這未必是其真正的性傾向。 就算有其他研究現同性戀者的腦部跟異性戀不同,也不能就這樣確定這種差異為天生所致。
異性戀是天生的,一對男女脫下褲子就知道了~~~性器官就是證據~~~~ 如果要說同性戀是天生的,它的證據肯定不在性器官上,那麼,請找出其他證據吧~~~~
我認同你所說的~ 同性戀起源本來就站不住腳.. 也因為同性戀者想奪取社會的認同,所以才自己捏造了"同性戀天生說".. 我個人是理科的人,對於他們同性戀天生說感到憂慮.. 因為不但不會讓社會大眾對同性戀改觀,反而會加重大眾對他們的隔離跟驅離.. 而且不了解遺傳基因的家長更會憂心,反而拘限了同性戀者在社會上發展的地位。 不管怎麼論證,同性戀要追朔起源之類的以向世界證明自己是無辜且逼不得已的,應當是不可能(以現今科技),所以如果追朔源頭,同性戀只是一堆行為聚集起來的話,確實是可以被修正的.. (就像抽菸的習慣、吃麵吃飯的習慣等等諸如此類) 只是現在沒有任何法律說不可以當同性戀,要不要當同性戀也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如果同性戀可以愛對方到白頭偕老~兩個人都願意這麼做... 那就讓他們去吧~~我相信如果同性戀者屏除讓自己脫罪的說詞,改口說要愛對方到老..並且常常有如此般的案例或證明 我想世人也會體諒妳們的...
你文章只看一半,同性戀不是天生的,跟同性戀可不可能被矯正、是否基於個人意志所造成、應不應該戒除該沒有關係。
http://www.txlyd.net/2014-02-03-08-08-26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同性戀之成因 創造論與同性戀行為的問題 迷思二:你們不能改變孩子將來的性傾向 迷思三:性傾向是遺傳的,由基因主宰 非遺傳或選擇-同性吸引主要源於對環境因素之獨特反應 研究同性戀的历史學家宣稱:沒有人是「與生俱來」的。 同性戀者養育下孩子性取向研究綜覽分析 研究證實同性婚姻合法化使同性戀更普遍
在剛過去的2014年4月, 英國皇家精神病醫學院對性傾向是否天生有以下聲明 http://facts4lgbt.info/b5/article_detail.php?type=database&cate=5&id=76 (中文版, 同性戀資料庫Facts for LGBT) http://www.rcpsych.ac.uk/pdf/PS02_2014.pdf (English, 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
猴子也是出生就有高低智商 怎麼沒看過他們搞同性戀
如果先討論人的"性慾"如何產生 會不會比較容易 不過感覺也是很難說清楚的主題
搞異性戀的馮姐,你不知道並不代表沒有。 根據維基百科,日本獼猴有關觀察到同性之間的性行為。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mosexual_behavior_in_animals#Monkeys
因為你還要考慮粒線體DNA跟其他遺傳因素
一對同卵雙胞胎有相同的DNA 但卻有可能有不同的粒線體DNA 後天的影響仍然存在 複雜的遺傳機制與後天影響都必須納入考量
這個問題太重要了 幾乎是判讀 宣揚同性戀行為是正確與否 的關鍵性問題 這也是判斷一個人頭腦清不清楚有沒有能力轉化類比與解讀知識學問的問題 可以說 一個人內心有無自信心 的問題 可以說是 一個人的內在聖王的深度厚度 因為價值與事實從來不會脫離 只要能夠好好看清此一問題 一切都有解答 美國這個實證主義國家 所帶的風向 日後將自食惡果 他們的糖衣毒藥 是假道學
我覺得你滿理性的 不過我個人讀生物的 也是比較支持性向是受到調控的 當然你說人類有沒有可能性向比較不受到調控影響? 或著該說可以再受到外在環境非化學因子的改變? 這倒是很難論證 但一定是先有天生調控,才有後天修飾的可能 不然你無法解釋其他所有物種是怎樣去尋找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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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觉得一个才十三岁的男生,会知道自己的性向吗?
冒昧發言,請多包涵. 1.如果証明同性傾向非後天因素,是不是等同証明異性傾向非後天因素...?以先天因素論証同性傾向的存在固然可以維持不被強迫教化改變的立場強度,但是否也同時造就異性傾向的"多數才是正常"態勢... 2.如果要用"性向流動"這類說法指稱異性傾向都是後天教育異性體制所致,是不是也不可避免地要指向同性傾向正有著同樣的產出因素...;更容易讓目前持"多數即正常"論調的異性傾向者理直氣壯地阻止各種合理認識同性傾向的行動進入公領域,甚至喊出"入侵校園,開拓狩場"這樣的聳動言論...
昨天蘋果日報新聞,華視女主播蔡尚樺因為在上星期六參加挺同遊行,讓家中長輩不諒解而流下眼淚,個人覺得會讓很多觀眾以為蔡尚樺只喜歡假老二而討厭真老二! 12月10日在凱道的彩虹大會,則不是知名藝人羅霈穎所說:"小英不是只需要貓狗陪伴"那麼簡單(註:她需要真老二,在有陰陽調和之下才不會獨斷獨行,畢竟前民進黨立委沈富雄在2010年9月TVBS2100全民開講曾說小英沒生過小孩,而質疑小英哪天真的執政.), 正如同公民老師所憂心的,多元成家會造成倫常大亂,兒子可以娶繼母(以前北方遊牧民族就是如此),女兒可以嫁給繼父,換言之,民進黨若為多元成家而大修民法,出自王永慶二房的王文洋為了重掌台塑,必定強娶他老爸王永慶的三房李寶珠! 彩虹法案不能製造可愛的北鼻,並會讓人口減少形成重大國安危機,在大陸軍機可以環台巡弋之際,若通過彩虹法案簡直是拿絕大多數安分守己的台灣人之身家性命財產來開玩笑!不僅是從國安與宗教觀點來反對彩虹法案,其實外國的一切並非台灣都要引進,還有一大堆更重要的議題比彩虹法案還更重要!
有很多研究發現動物昆蟲之中也會有同性戀的
戀童癖是否可比照同性戀修法呢,戀童癖者也可主張他們是天生的,法律應該要保障他們阿,有些事事為反自然法則的,就該是當禁止。
cfk真愚昧。當沒人主張天生的時候,cfk自行主張天生,再加以否定。 「就我個人效益主義的道德觀來看,同性戀沒有妨礙到別人,所以它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而歧視同性戀對同性戀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所以它是不道德的。我認為同性戀合不合乎道德跟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這種傾向是不是個人選擇一點關係都沒有。倘若天生的傾向會傷害到別人,像是暴力傾向或戀童,那麼我認為一個人就有道德義務去抑制這種傾向。」 傲慢自大的cfk又自命掌握了自然法則,卻無法說明所謂的自然法則是什麼,這表明cfk此人的無知。 而若cfk認為男女性欲是自然法則,則cfk此一愚人跑去性侵女童也在自然法則之內,因為那是cfk對女人的性欲。換言之,cfk反而能用自然法則為藉口,性侵女人乃至於女童,再辯稱那是符合自然法則的性欲。主張自然法則反而暴露cfk此人道德低落,心智愚昧的事實。
但是同性戀對整個世界影響甚大 有興趣可以到我的網誌了解 一同慎重討論這件事情 『同性戀對世界潛在你不可不知的黑暗原理』
若沒有同性戀,當人口過多看各位吃什麼?地球就是電梯有限重的 。
性傾向 跟同性戀 我感覺不一樣 有人好奇跟同性或異性上床的不同 這就代表他是同性戀或雙性戀? 戀童癖的性傾向?很多也不分男女 他屬同性戀還是雙性戀? 我覺得同性戀 跟變性人一樣 是心理層面的而不是生理 有人可以為了錢跟同性性交但不代表他是同性戀 如被強暴或感情受創轉為同性戀 這個我也覺得可以調查 因為這樣而轉變同性戀的有多少人 而沒轉變的有多少人? 如你 感情受創你會變同性戀嗎? 我覺得會就是會 不會的就是不會 我相信是天生的 也相信有隱藏基因
人腦很深奧 跟海洋 外太空 山林 洞穴 一樣 無法完全探索 前面講的我很多覺得認同 但加了你自己的感受 這篇 我認為你是反同志的 不夠中立 不然有些報告還不錯 而你已經否定天生 但這個還無法完全的確認是不是天生 你已經自認為確認不是天生的了
小孩學習尊重他人的教育非常重要,及性方面教育(無論性傾向)也很重要,認識自己是誰更重要,認識清楚就不要輕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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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M+流動影像助理策展人羅鍵鏘騷擾及在網上社交平台性Instagram story 騷擾M+同性戀實習生(2022年)梁某27歲。詳看franciscolo4real,miniaturekrys 及krystleleong. 不排除期間既各種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