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由本人依據中選會資料繪製而成。匆忙間完成,若有錯誤,敬祈指正。
下圖所示百分比為「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意票/有效票比例,即「同意/(同意+不同意)」之比例。全國平均為72.5%。 請注意這並非一般人說的25%公投門檻,公投門檻的分母是全體有公投權人口,但有些人不會去領公投票,或是是廢票,故不會計入本圖所示數字的分母內。
以下資料由本人依據中選會資料繪製而成。匆忙間完成,若有錯誤,敬祈指正。
下圖所示百分比為「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意票/有效票比例,即「同意/(同意+不同意)」之比例。全國平均為72.5%。 請注意這並非一般人說的25%公投門檻,公投門檻的分母是全體有公投權人口,但有些人不會去領公投票,或是是廢票,故不會計入本圖所示數字的分母內。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是由中研院主持的一項社會調查。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是台灣最重要、品質最高的社會調查之一(雖然有些人還是嫌它的回應率太低,只有50%多)。跟一般的學術調查比較起來,它使用的抽樣方式精確多了。受訪員經過訓練,問卷經過中研院審閱。一次詢問許多問題,所以可以做各種交叉比對。大部分問題從三十年前問到現在,所以可以追蹤同一議題在台灣的變遷。而且它的原始數據會免費公開給學術界使用,所以有許多論文即是依據該調查完成的。我自己也蠻喜歡讀變遷調查的報告書(都有網路全文),因為裡面的問題五花八門,假如你好奇台灣人對各種問題的答案的話,隨意翻翻也是頗有趣的。
目前有兩次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有詢問關於同性戀的問題,分別是於2012年7到10月面訪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裡面新增了許多關於同性戀的題目。有一題直接問到受訪者的性傾向,其結果請參見我之後的文章。剩下的問題則是關於受訪者對同性戀的態度。 第七期第一次調查計畫則於2015年8月到11月進行面訪,其中僅有一題關於同性婚姻的問題。
Pew民調公司於2013年調查了世界上39個國家對同性戀的態度。題目是:「Should society accept homosexuality? (社會應該接受同性戀嗎?)」。結果如下表。http://www.pewglobal.org/2013/06/04/the-global-divide-on-homosexuality/
美國關於同性婚姻的民調很多,但關於美國各州對同性婚姻態度的調查就不多了。全國性調查的樣本數可能不足以分析各州的結果。是有零散的針對個別州的同性婚姻支持度調查(尤其是有合法化同性婚姻的風聲傳出時),但各個調查不適合拿來比較。因為調查中呈現的同性婚姻支持度會隨著問的具體問題、選項(有沒有加入不支持也不反對這個選項)、抽樣方法、施測的單位(媒體有自由派/保守派傾向)的不同而改變。調查的時間點也會影響結果,因為美國公眾對同性婚姻的支持越來越高。即使只差個3-5%也可能讓各州間的排名差了好幾名,這誤差是要命的。
美國關於公眾對同性戀態度的調查很多,但追蹤長期趨勢、抽樣方式具有代表性的調查不多。因此我只選了美國的GSS和蓋洛普民調來討論。
http://ec.europa.eu/public_opinion/archives/ebs/ebs_317_en.pdf
Eurobarometer是歐盟理事會舉辦的民意調查,附檔為2009年施測的Eurobarometer關於歧視部分的結果。實際施測的單位和時間在第139頁。實際施測的各種語言的問卷在第144頁以下。
就我所知,華人世界大部分的基督教教派的官方立場是反對同性戀的。當然,個別基督徒或神職人員的看法未必與官方立場相同。而基督教所謂反同,理論上並不是反對個別的同性戀者,而是反對同性性行為,同性戀性傾向則是可能會導致同性性行為的一種負面特質。所以你會聽到有基督徒宣稱:我們接納同性戀者。但堅持同性性行為是一種罪,也極力反對任何將同性性關係合理化的論述或政策。(當然,這是理論上,很多基督徒還是見著同性戀者就討厭的。而且許多教派反對同性戀者出任神職,即使他們沒有發生同性性行為。而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負面宣傳也很難與針對同性戀者的人格攻擊區別。)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不僅有總統和國會議員的選舉,許多州也同時進行了關於各項議題的公投。其中緬因州、馬里蘭州、華盛頓州公投的議題包含是否合法化同性婚姻,這三個州的公投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選民都過半了,目前也已經完成立法程序正式生效了。明尼蘇達州的公投議題則是是否要在州憲(state constitution )中明定婚姻限於一男一女間,這個議案不獲多數選民的同意。但該州較低階的法律依舊禁止同性婚姻,所以這次公投失敗不代表明尼蘇達州允許同性婚姻。
我繪製了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各郡的選舉結果的地圖。因為緬因州和馬里蘭州的官方網站沒有算出各地贊成反對的比率,我懶得自己除。
http://williamsinstitute.law.ucla.edu/wp-content/uploads/Smith-CrossNational-NORC-May-2011.pdf
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 (ISSP)於1991、1994、1998、2008年調查了全球數十個國家對同性戀的態度。問題是:你覺得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性行為,是總是錯的、幾乎總是錯的、有時是錯的,還是一點錯都沒有? (原文:And what about sexual relations between two adults of the same sex, is it always wrong, almost always wrong, wrong only sometimes, or not wrong at all?”)
如同我之前的文章所示,公眾對同性戀的態度隨著時代而變遷。但對贊同/反對同性戀的人的某些人口學特徵,似乎是恆定的。大部分的調查都顯示,男性、低教育程度、低收入、高宗教參與、政治態度保守、居住在鄉村、年長、與同性戀者少實際接觸的人,對同性戀的態度較負面,也越不願意支持同性戀者的權利。甚至這些特質在跨國研究中也被發現到。本文也討論對其他性少數群體的態度,標題僅為方便易讀起見。
http://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0022449930955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