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相信,同性戀者在戀童者中佔了很大比率。這也許是因為有許多男性性侵男童的案例存在。但這些人真的是同性戀者嗎?
http://link.springer.com/content/pdf/10.1007%2FBF01542377
Groth和Birnbaum(1978)調查麻薩諸塞州1970-1975年已認罪的175名性侵孩童的男性。發現其中83名的性慾專注於未成年人,缺乏對成年人的性慾。剩下來對成年人有性欲的人之中,有76%的人是男異性戀者,24%是男雙性戀者,所有兒童性侵犯中沒有一個是同性戀者。
http://www.childmolestationprevention.org/pdfs/study.pdf
連結為Abel和Harlow所著的The Stop Child Molestation Book一書的摘要。他們於1994-2001年調查了美國各地16000多名被控對兒童性侵害的成人(真浩大的工程!)。受害者必須在13歲以下,且加害者必須滿18歲。他們研究了其中一千餘名性侵害男童的成年男性平時對成年人的性傾向,發現51%的人認為自己是絕對的異性戀者,另外19%認為自己主要是異性戀者。只有8%的人自認為是絕對的同性戀者,另外9%的人認為自己的同性戀和異性戀傾向相等。7%的人對成年人沒有性欲。(p.12)
請注意上述數據只包含男性對男童的性侵害。但事實上約2/3兒童性侵害的受害者是女童,性侵女童的加害人也幾乎都是男性。沒有統計女性作為加害者的數據是因為他們的數量太少,約只佔1-3%,這樣無法得出有統計意義的結果。當然實際上比例可能沒那麼少,因為女性可能比較不容易被抓到(p.8)。
假如對女童的性侵害中加害者為男同性戀的比率更少,這樣算起來,同性戀者並沒特別高的比率性侵兒童。這跟性別比較有關係,男性遠比女性更可能性侵兒童。
另一個樣本數少得多的研究也得出類似的結果。Jenny等人(1993)根據就醫記錄352個遭性侵害的兒童(276女76男)。發現只有0-3.1%的的兒童是被同性戀性侵害。在82%的案例中,兒童是被他們近親的異性戀親密關係伴侶侵害。他們的結論是,同性戀者並沒有比較高的機率性侵兒童。
你可能會好奇:為什麼性侵男童的人中有那麼多男異性戀者呢? 我不大清楚,我只能說性實在是太奧妙了。
順便提醒一下,如果你想要防止你的小孩免於性侵害。你應該小心的是你認識的人,甚至包含你的伴侶。絕大多數兒童性侵害的加害人是兒童的近親或其父母的朋友,前面那兩個研究以及我看過的其他關於兒童性侵害的研究都指出兒童性侵害的加害者是陌生人的比率很小,新聞常報導的小孩被陌生人誘拐走的案例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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