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c.europa.eu/public_opinion/archives/ebs/ebs_317_en.pdf   
Eurobarometer是歐盟理事會舉辦的民意調查,附檔為2009年施測的Eurobarometer關於歧視部分的結果。實際施測的單位和時間在第139頁。實際施測的各種語言的問卷在第144頁以下。
我擷取了Eurobarometer其中兩題關於對同性戀態度的結果製成表格。
其中一題是:110分來描述你的國家的最高民選領導人是同性戀者時,你的感受會是如何? And using a scale from 1 to 10, please tell me how you would feel about having someone from each of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in the highest elected political position in (OUR COUNTRY)? A homosexual (gay man or lesbian woman) 1分代表非常不舒服,10分代表非常舒服。表格的三個選項分別代表各國受訪者給1-3分、4-7分、8-10分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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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疾管局的網站公布了台灣2012年HIV感染新增案例的年度統計資料。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1f07e8862ba550cf&nowtreeid=6c5ea6d932836f74&tid=95AB54F538087DD4 
2012年的新增HIV案例數有2224名,其中因MSM(表格中的男性同性性行為和雙性性行為相加)感染者有1718名,占全數的77%,且集中在年輕人中。自從2007年以來,男男性行為已經超過注射毒品,成為台灣最大的HIV感染來源。而且新增案例的絕對量也大幅增加了。2000年一整年感染HIV的MSM人口不到300人,在2007年這個數字是近800人,到了2012年躍升為1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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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華人世界大部分的基督教教派的官方立場是反對同性戀的。當然,個別基督徒或神職人員的看法未必與官方立場相同。而基督教所謂反同,理論上並不是反對個別的同性戀者,而是反對同性性行為,同性戀性傾向則是可能會導致同性性行為的一種負面特質。所以你會聽到有基督徒宣稱:我們接納同性戀者。但堅持同性性行為是一種罪,也極力反對任何將同性性關係合理化的論述或政策。(當然,這是理論上,很多基督徒還是見著同性戀者就討厭的。而且許多教派反對同性戀者出任神職,即使他們沒有發生同性性行為。而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負面宣傳也很難與針對同性戀者的人格攻擊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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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渰雯、洪綾君(2011)〈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
http://gender.psc.ntu.edu.tw/Gender/page/page_03_2.php?cat_id=92&mag_id=220&mag_series=%B2%C428%B4%C1&type=article&art_id=1815&Qry=0 

2007年的民法修正將原先子女原則上從父姓改為由父母自行約定從父姓或母姓。這篇論文研究新法上路後,哪些人真的讓子女從了母姓,他們這麼做的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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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gender/98/100%E5%B9%B4%E6%80%A7%E5%88%A5%E7%B5%B1%E8%A8%88%E5%88%86%E6%9E%90.pdf 
財政部性別統計分析(100年):100年遺產稅實徵案件共4,915件,男性被繼承人占65.9%,顯示有遺產者以男性居多數,惟較99年減少5.7個百分點。按遺產總額分,男性之遺產總額占71.4% ,高於女性之28.6%。按遺產淨額分(遺產總額減除扣除額及免稅額),男性之遺產淨額占69.7%,亦高於女性之30.3%(p.12)100年國人遺產登記拋棄繼承人數共計21,318人,其中男性7,827(36.7%),女性13,491(63.3%)(p.13)100年贈與稅實徵案件計15千多件,其中男性贈與人占57.2%,高於女性之42.8%,與99年比較,女性比重上升0.7個百分點。按贈與總額分,男性贈與總額占60.2%,亦高於女性39.8%(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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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州2012公投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不僅有總統和國會議員的選舉,許多州也同時進行了關於各項議題的公投。其中緬因州、馬里蘭州、華盛頓州公投的議題包含是否合法化同性婚姻,這三個州的公投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選民都過半了,目前也已經完成立法程序正式生效了。明尼蘇達州的公投議題則是是否要在州憲(state constitution )中明定婚姻限於一男一女間,這個議案不獲多數選民的同意。但該州較低階的法律依舊禁止同性婚姻,所以這次公投失敗不代表明尼蘇達州允許同性婚姻。
我繪製了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各郡的選舉結果的地圖。因為緬因州和馬里蘭州的官方網站沒有算出各地贊成反對的比率,我懶得自己除。
華盛頓州(不是哥倫比亞特區那個華盛頓,是美國西北的華盛頓州)有53.7%的選民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46.3%的選民反對。北部深色部分是西雅圖都會區。資料來源:http://vote.wa.gov/results/20121106/Referendum-Measure-No-74-Concerns-marriage-for-same-sex-couples_ByCoun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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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illiamsinstitute.law.ucla.edu/wp-content/uploads/Census2010Snapshot-US-v2.pdf
美國的戶口普查是十年一度,所有定居在美國的人都必須做的調查。最近一次的戶口普查是在2010年年底。美國戶口普查會有一題問家中的戶長是誰,戶內其他成員跟戶長的關係為何。自從1990年起,跟戶長關係的選項多了「未婚伴侶」一項,從而未婚的異性戀同居伴侶和同性戀伴侶人口可以在官方的普查數據中出現。到了2010年,情況更有趣了,因為此時美國已經有些州有同性婚姻或是其他類似婚姻的法律地位(civil union, domestic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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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sph.harvard.edu/cas/rpt1998/rpt1998.pdf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於1993、1997、1999、2001年共執行了四次College Alcohol Study (CAS),調查美國大學生的飲酒問題。樣本來自美國各地一百多所學校,依亂數抽出兩萬多人,寄出問卷給他們,最後約有一萬四千多人寄回了問卷。連結是1997年的結果。
在這個調查中將過去兩個禮拜男性曾經一次喝下5瓶酒、女性一次喝下4瓶酒定義為暴飲(Binge)。1997年的調查顯示,有42.7%的美國大學生可以稱之為暴飲者。其中大約一半的暴飲者說他們在過去兩周曾經暴飲超過三次。19.0%的人不喝酒(過去一年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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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都指出,相較於異性戀者,LGB群體的心理健康特別的差,自殺率也特別高。然而,也有少部分研究使用來自同性戀社群的志願者樣本,得出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跟異性戀者差不多。到底哪種說法才對? 我們還是要回到那個老問題: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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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男性與女性對同性戀的態度有所不同,人們對男同性戀以及女同性戀的態度也不同。整體而言,人們(尤其是男異性戀者)對男同性戀的態度比對女同性戀的態度負面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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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bi.gov/news/pressrel/press-releases/fbi-releases-2010-hate-crime-statistics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公布的2010年仇恨犯罪(hate crime)統計中顯示,該年度美國共有6628宗犯罪被認定為仇恨犯罪。其中的47.3%係基於種族歧視,20.0%係基於宗教歧視,19.3%係基於性傾向歧視12.8%基於族裔/國籍歧視,0.6%基於身心障礙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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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那麼多其他國家對同性戀的態度,你一定很好奇有什麼台灣人對同性戀的態度的調查嗎?
 
https://srda.sinica.edu.tw/group/sciitem/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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