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要自殺的人不會真的自殺」,這是真的嗎? 我最近突然好奇這到底是不是真的,於是我決心發揮我的求知精神。我想起變態心理學有提到自殺的問題,於是跑去圖書館翻了翻幾本教科書,印下相關的那幾頁,回家上網把它引用的文獻找出來看。這段話只是告訴讀者假如你對某個議題有興趣,你可以怎樣自行尋找學術界的答案。沒有頭緒的話教科書是個很好的起頭,論文是很好的深入探討的管道,而且許多論文網路上就有全文。回歸正題。
 
「儘管自殺很常見,但它仍給人一種神祕的感覺,而且人們對自殺仍流行著許多荒誕的看法(Segal,2000)。對自殺最不合宜的荒誕看法就是認為,那些威脅要自殺的人不會真正自殺,只有那些沉默的類型才會真正自殺。事實並不是如此。在一項對71件自殺成功案件的研究中,有一半以上的受害者在3個月內都明顯的表達了自殺的意圖(Isometsa, Henriksson, Aro, et al.,1994)。當人們威脅說要自殺時,人們應當認真對待(Segal, 2000)
另一個荒誕看法是認為,自殺失敗的人並不是真的想結束他們的生命,他們只是在尋求同情(Segal,2000)。事實與此相反,所以自殺者中大約有40%以前曾經自殺過或者威脅過要自殺(Maris,1992),而且以前試圖自殺的次數越多,那就越容易自殺成功(Goldstein,Black,Nasrallah, et al.,1991)。」(《變態心理學》,B. Alloy等人著,ISBN: 9787806816929p.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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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認為是已開發國家中宗教最虔誠的一個。教會很少直接介入政治,但基督教保守派透過政治遊說團體等方式積極的將宗教考量帶入美國政治,尤其在墮胎、同性戀、要不要教演化論、性教育等議題上,他們對公共政策的制定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
這篇文章要談的是性教育。美國的基督教保守派長期推動禁欲作為性教育唯一的內容。他們希望杜絕婚前性行為,學校的性教育要強調保險套及其他手段對於防止性病傳染和懷孕的無效性。他們認為學校教導學生使用保險套等是在鼓勵他們從事性行為。守貞是唯一應該被宣傳的手段。在許多學校,他們還發動了宣誓守貞活動,要學生們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宣誓自己不會發生婚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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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宗教勸人為善,宗教維繫了社會秩序。比如說CJ BaierBRE Wright(2001)檢視了過去數十份研究發現,宗教虔誠的人更少犯罪。Regnerus(1998)發現宗教虔誠的人確實更常捐錢給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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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同性婚姻在人類婚姻與家庭的歷史中的定位?
首先,請容我粗糙的、武斷的把婚姻的價值觀分為兩種:
一是傳統婚姻觀。這種價值觀認為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婚姻是義務。婚姻的目的是傳宗接代和經濟需求(比如說勞務的交換),婚姻是為了符合家族、社會或宗教的期待。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間的感情不是那麼重要,甚至雙方訂婚前根本不認識也沒有關係。人類歷史上長期維持著傳統的婚姻觀。
二是現代婚姻觀。這種價值觀認為婚姻是兩個人間的承諾。結婚應該要基於浪漫愛,或者是所謂的愛情或戀愛關係。婚姻的目的被認為是追求個人的幸福和成就愛情。婚姻雙方的愛意與親密非常重要,家族及宗教因素則沒那麼被看重。生兒育女還是很重要,但不再被認為與婚姻有必然的連結,人們可以結了婚不生子,也可以不結婚而生子。這種價值觀可以追溯到18世紀的英國對夫妻間友誼的強調,爾後擴散至世界各地。但目前世界上仍有某些地方並不接受現代的婚姻觀,比如說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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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將於3月26日開始審理兩宗關於同性婚姻的憲法爭議,結果預定六月才會出來。一宗是關於保衛婚姻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中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條款的合憲性,另一宗是加州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的合憲性。2008年加州政府向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書,反對同性婚姻的一方發動了八號提案,提議在加州州憲中加入婚姻限於一男一女間的條款,公投獲過半選民支持,從而否認同性婚姻。加州先是允許同性婚姻而又用公投否決的例子非常有戲劇性,尤其加州通常被認為是同性戀及自由派的大本營。
所以,近幾個禮拜以來你會看到許多美國的個人或組織發表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歐巴馬早已宣布他認為DOMA是違憲的,所以他的行政團隊不會為之辯護,目前DOMA好像是由共和黨的一群議員辯護的。加州政府也表示八號提案是違憲的。其他許多允許同婚姻或民事結合的州政府也表示DOMA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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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之前的文章所述,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遠較異性戀者差。而人們使用藥物往往是為了紓解壓力、排解憂鬱,有心理疾病的人更常濫用藥物。所以不用感到意外,同性戀者是藥物濫用的高危險群
http://cretscmhd.psych.ucla.edu/publications/2004/Prevalence%20of%20non-medical%20drug%20use%20and%20dependence%20among%20homosexually%20active%20men%20and%20women%20in%20the%20U.S.%20population.pdf
SD Cochran
等人(2004)利用1996美國National Household Survey on Drug Abuse(NHSDA)的資料。NHSDA使用分層隨機抽樣抽出18000多名超過12歲的美國人。本研究發現其中年滿18歲的樣本中,自陳過去一年有同性性伴侶的人,使用藥物的比例遠超過過去一年只有異性性伴侶的人。比如說有13.9%過去一年有同性性伴侶的男性、14.0%過去一年有同性性伴侶的女性自陳過去一個月使用過大麻,這個數字在過去一年只有異性性伴侶的男性和女性只有8.4%3.4%。終身使用過古柯鹼的比例,在過去一年有同性性伴侶的男性和女性分別是37.2%38.5%,在過去一年有異性性伴侶的男性和女性分別是19.5%12.1%(p.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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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文章所述,整體而言非異性戀者的心理健康明顯的比異性戀者差,他們患有心理疾病和自殺的比例高的多。學術界大抵認為這是歧視的結果。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實證研究表明制度性的歧視如何影響非異性戀者的心理健康。
過往的研究顯示,婚姻對一個人的身心健康有正面的作用。已婚的人比單身、同居、喪偶、離婚的人更快樂更健康。這一部分是因為能維持一段長期關係的人本身身心狀況就比較好,但一部分也是因為婚姻對個人的健康確實有保護的作用(Hope et al. 1999)。婚姻可以維繫親密關係,而穩定的親密關係對人的身心健康有益。
 
其實不需要實證研究就可以推估,同性婚姻合法化對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有益。除非你認為同性戀者的人格特質異於異性戀者(他們約砲嗑藥就會飽了,不需要穩定的親密關係),或是同性戀關係的本質不同於異性戀關係。而我們知道,目前的學術研究否認上述兩個前提。所以我們可以推測,異性婚姻對心理健康的保護作用在同性婚姻中也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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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婚姻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1996年制定的一部美國聯邦法律。名曰保衛婚姻,但其實這部法律的條文都是針對同性婚姻的。它規定,美國的任何一州沒有義務承認其他州的同性婚姻或其他同性法律關係。婚姻是一男一女間的結合,美國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
目前美國有一些州和地區承認同性婚姻,但即使在這些地區,同性婚姻的權利還是低於異性婚姻。依據DOMA,美國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由此而來,同性伴侶即使依本州的法律結了婚,他們還是無法享受聯邦政府給予的福利。假如一對同性伴侶中有一人在聯邦政府工作,聯邦政府給予雇員配偶的保險、退休金、撫恤金等等福利,同性婚姻的另一方都享受不到。由於美國的社會福利不怎麼樣,喪失這些權利(尤其是醫療保險)的後果更加嚴重。
假如同性婚姻的另一方是外國人,即使他們依照美國某州的法律結了婚,在移民法規前他們依舊未婚。因此他們可能在居留歸化方面會遭遇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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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婚前同居是一種試婚,同居時雙方可以先了解彼此的生活習慣、價值觀等等,發現有不適合的地方可以儘早磨合或分開,所以同居可以增進婚姻滿意度。但目前美國和台灣的研究都發現,婚前同居過的人婚姻滿意度較差 
http://www.socialsciences.cornell.edu/0407/Kamp%20Dush%202003%20JMF%20article.pdf
Kamp Dush, Cohan,& Amato(2003)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habitation and Marital Quality and Stability: Change Across Cohorts?一文,使用Marital Instability Over the Life Course1964年到1997年結婚者的資料,發現婚前曾同居的人對婚姻的滿意度較低、婚姻中的衝突較高,也比較容易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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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國男童軍(Boy Scouts of America)表示可能廢除自創立來禁止同性戀者入會的規定。美國男童軍創立時有所謂的3G政策,排斥同性戀(gay)、女孩(girl)、無神論者(godless)入會。後來才允許女性成年人擔任領導(leader),但目前未成年女性還是不能加入。直到2013年為止,美國男童軍的會員必須是倫理上的異性戀(morally straight),這個詞太奧妙了我看不懂,詳情可參見他們的官網:The Boy Scout Handbook (11th ed.) explains “morally straight” as “To be a person of strong character, your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s should be honest and open. You should respect and defend the rights of all people. Be clean in your speech and actions, and remain faithful in your religious beliefs. The values you practice as a Scout will help you shape a life of virtue and self-reliance.”」「Boy Scouts of America believes that homosexual conduct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obligations in the Scout Oath and Law to be morally straight and clean in thought, word, and deed.」原來這是乾淨與否的問題。(這裡的straight的確是指異性戀,而不是正直的意思,往下拉看他們引述法院認為拒絕同性戀不違法的判決就知道了。)
許多被拒絕的人試圖靠司法爭取入會但不成功,因為法院認為美國男童軍是私人組織,私人組織要拒絕誰入會政府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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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許多國家包括台灣以之做為教學實務的準則。上一個版本是2000年的DSM-IV-TR,內中依舊將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GID)列為精神疾病,其標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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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wlax.edu/faculty/giddings/ECO108/Week%206/Black_demography_2000.pdf 
Black等人(2000)一文利用1990年美國戶口普查的資料,將報告有男性未婚同居伴侶的男性視為男同性戀者,報告跟女性為未婚同居伴侶的女性為女同性戀者。他們發現男同性戀者只有17.3%當過兵,其他男性是36.8%。女性則出現相反的趨勢,女同性戀者當過兵的比率是6.6%,其他女性只有1.4%(p.149)。女同性戀者遠比其他女性更常從事軍旅是很奇怪的現象,因為美國軍隊長期以來明文排斥同性戀者入伍,被發現是同性戀者的人將強迫退伍(這套法律不可思議的維持到2011)。所以照理來說同性戀者沒有誘因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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